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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培养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的党员干部和业务骨干,经上级批准,潍坊市委党校2008年继续招收业余专科班、本科班新生。
一、招收对象和报名手续
各学历班次招收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报考专科班次,须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本科班次须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报名时需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剪小后贴在其中一份报名表的后面),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也可从网站下载(网址附后),用B5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市委党校报名;并交近期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一寸6张、二寸6张。申请免试或加分者,还须交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招生班次、专业及免试和加分条件
(一)、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
1、
该班开设经济管理、法律、财务管理三个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
(1)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语文
下午2:00一4:00专业课(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专业考经济管理基础知识,法律专业考法学基础知识)
5月18日上午9:00—11:00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
(2)学费、教材费
经省物价局批准,每生每学期收学费500元,教材费80元;
(3)报名费65元,复习资料费35元,考前辅导费50元。
2、免试及加分条件
(1)免试条件:〈l〉已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3〉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同时获得过省部级和军队军级及其以上单位荣誉称号者或军队、公安等系统一、二等功荣立者;〈4〉党校系统专科毕业的学员
(含应届);〈5〉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文凭的县处级领导干部;〈6〉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文凭且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者;〈7〉党政群机关中具备报名基本条件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可免试参加法律专业学习;〈8〉具备报名基本条件的政法、司法、公安、安全、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干警可以免试参加法律专业的学习。
(2)加分条件:具备报名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照顾20分:〈1〉获得过市地(厅、局)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荣誉称号或军队、公安等系统三等功荣立者;〈2〉烈士子女、烈土配偶;〈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报名者;〈4〉具备报名基本条件且年满25周岁的报考者。〈5〉具备报名基本条件荣获过县(市、区)或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荣誉称号者,可照顾10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的一项计算。
(二)、山东省委党校业余专科班
1、该班开设经济管理、法律、企业管理、会计学四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1)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语文
下午2:00—4:00历史地理
5月18日上午9:00—11:00数学 下午2:00—4:00政治
(2)学费、教材费
经省物价局批准,每个学员每学期收学费450元,教材费70元。
(3)报名费65元,复习资料费40元,考前辅导费45元。
2、免试及加分条件
(1)免试条件:〈1〉已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者;〈2〉具有专业证书同时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文凭者;〈3〉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同时荣获过市地(厅、局)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各种荣誉称号或军队、公安等系统三等功以上荣立者。
(2)加分条件:〈1〉具备报名基本条件且荣获过县(市、区)或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荣誉称号者,可照顾20分;〈2〉具备报名基本条件且年满25周岁的报考者,可照顾20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的一项计算。
三、学历及待遇
以上班次的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和毕业鉴定,即取得相应的党校学历,按照中共中央中发[2000]10号文件和中共山东省委鲁发[2000]20号文件规定,享受与国民教育专、本科毕业生同等的学历和待遇。
报名时间:2008年1月23日至2008年4月20日
报名地点:潍坊市委党校(2号楼东头山东省委党校干部业余教育学院潍坊分院)
(各县市区报名者可就近到当地党校报名)
联系人:
刘老师
王老师
电话:8287009
8287195
附:下载报名表网址:http://xy.sddx.gov.cn
潍坊市委党校招生办公室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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