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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源自网络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这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深刻总结我们党执政五十五年来的历史经验所得出的一个科学结论。按照四中全会《决定》指明的正确方向,努力探索共产党执政的客观规律,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由来已久,它是俄国十月革命以来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传统政治体制的产物,是各国执政的共产党曾经长期探索但至今仍未彻底解决的问题,是影响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最大“瓶颈”。我们党执掌全国政权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进行了长期而艰辛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是到目前为止,这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亟待改进和完善的问题,因此,四中全会在十六大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是我们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条重要经验和重要原则。
  科学执政,就是要按照科学的思想、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制度和科学的方法来执政,按照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来执政。要做到科学执政,首先要科学地界定执政党与国家公共权力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不同职能。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及人民团体之间的关系,支持它们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能,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民主执政,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做到民主执政,党委就不能事无巨细包揽一切,去管那些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就不能搞“家长制”、“一言堂”,而应当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基础,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要做到依法执政,党就应接受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来行使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就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完备的制度和法律体系来治国执政。要维护党的制度和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强化党内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制度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许有任何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对于这项关系全局的改革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四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和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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