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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指导师”认证培训的通知


本网  2006-12-28 10:00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指导师的培训认证工作,参训人员经过规定课程的培训后,可参加每年5月份与11月份的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是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实践经验丰富,培训方式灵活多样,是您充实提高、迈向成功的理想选择。

一、培训对象

有志于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如:职业介绍所、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老师。

二、培训内容

1、咨询与指导  2、信息采集与处理  3、职业素质测评  
4
、职业设计   5、帮助实施  

三、培训方式、时间、地点

培训方式:1、周末班    2、集中班

开课时间:2007 1月1日起。

上课地点:潍坊市委党校教学楼

四、培训费用

职业指导师:报名费270/人、培训费1200/人、教材费70元(两册)、鉴定费330元;

高级职业指导师:报名费270/人、培训费1500/人、教材费72元、鉴定费360元。

五、报考条件

鉴定级别

高级职业指导师

国家一级

职业指导师

国家二级

申报条件

1、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2、高中、中专、技校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职业指导、就业管理服务工作12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3、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职业指导、就业管理服务工作10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4、大学本科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职业指导、就业管理服务工作8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5、取得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职业指导、就业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6、取得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职业指导、就业管理服务工作3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1、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2、高中、中专、技校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职业指导工作8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3、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职业指导工作6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4、大学本科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职业指导工作4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5、取得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职业指导工作2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张;

2、相关职业从业年限、经历证明;

3、近期一寸、两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各3张。

七、咨询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6-8297869  8287275    联系人: 王老师  滕老师

E-mail dxzhiye@163.com

 

 

 

                                      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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