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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认证培训的通知


本网  2006-12-28 10:00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开展“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认证工作,参训人员经过规定课程的培训后,可参加每年5月份与11月份的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是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实践经验丰富,培训方式灵活多样,是您充实提高、迈向成功的理想选择。

一、培训对象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心理咨询人员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考试。

二、培训内容

1、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2、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

3、心理测验学、咨询心理学

4、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

5、心理测验技能及其他相关技能知识

三、培训方式、时间、地点

培训方式:1、周末班    2、集中班

开课时间:2007年 元 月1日起。

上课地点:潍坊市委党校教学楼

四、培训费用

二级心理咨询师:报名费370/人 、 培训费3100/人、教材费190元、鉴定费330元;

三级心理咨询师:报名费170/人、培训费2200/人、教材费140元、鉴定费220元。

五、报考条件

(一)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心理咨询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张;

2)相关职业从业年限、经历证明;

3)近期一寸、两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各3张。

七、咨询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6-8297869  8287275    联系人: 王老师  滕老师

E-mail dxzhiye@163.com

 

 

 

                                      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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