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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潍坊市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本网  2008-04-24 11:41

 

 

 

 

近几年,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全省一流党校、跨入全国先进党校为目标,以提高学校整体文明素质为重点,以干部、教职工文明礼貌守则为量化目标,运用多种载体,坚持主旋律,教育干部、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自觉做到政治强、业务精、干劲足、作风正、效率高,在实践工作中,创出一流的工作业绩。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潍坊市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供槁:机关党委

摄影:郝书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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