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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教研处室工作制度


本网  2006-12-01 10:00

 

教研处室是根据学科或课程设置组织起来的教学研究组织,其主要职能是组织教学,开展科研和进行师资培养。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各项工作采取民主集中领导方式,充分发挥每个教师的作用。

一、教研处室应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教学科研计划、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和教师理论学习计划,上报分管领导和校委,并做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接受定期检查。

二、严肃执行教学计划与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研究落实每学期教学任务,并根据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研处室实行集体备课制度,进行教研活动。研究专题更新、学科建设,把握教学内容的关键,突出教学重点。每两月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分管校长或教育长参加,作好活动记录。

四、定期开展相互听课,学习交流教学经验,取长补短。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取本教研室每位教师一次课,教研室要积极组织教师互相听课,每人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教研室成员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培训,有关内容应及时在教研室内传达。

五、研究和落实师资(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制订个人短期和长期的进修计划。党校根据学科性质和教学质量分期分批统一安排。鼓励个人进修深造,学历教育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行坐班制,其余教师轮流值班。处室负责人外出,须向分管校长请假。教师外出,须向处室负责人请假。

七、遵守、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认真履行岗位 职责。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提早下课、缺课、换课、调课。无故缺课的教师,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八、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为建设一流党校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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